【本报讯】2017年6月11日,香港再生资源总商会代表联同受“四电一脑”法例影响的电子回收行业及相关行业等近千名公司代表前往政府总部向环保署递交请愿信。
据悉,政府此前已向立法会提交《2017年<2016 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电气设备及电子设备)(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要求废电器回收商须于2017年6月19日开始须领有牌照方可营运。此举令广大废电器回收业充满焦虑,相关从业人员表示由于需要时间更换合规的排污及消防设备等,担心政府宽限期不足,从而令整个行业出现倒闭潮,数以万计的废电器回收从业员将顿时失业。
香港再生资源总商会发言人罗耀荃表示:上街请愿乃被迫无奈之举,由于政府在去年通过“四电一脑”法例时主要咨询电子供应商方面而忽视其他相关业界,加上申领有关牌照的条件严苛、费用高昂,完全扼杀业界生存空间。一旦出现大量公司不获发牌而被迫结业,将会产生一连串连锁反应导致多达10万多名相关从业者受影响。
罗耀荃亦提出,过去行业内一直良好维持的优良竞争环境亦被环保署政策扼杀,政府通过以17亿元的营运费予单一公司——欧绿保(ALBS_IWS)作营运用途,还免其租金及全资资助建设厂房,最过分是在营运期间所销售的约50万吨废电器收入(约17.5亿港元)完全不需回拨计划内作抵消营运资助之用途。这一举动令到广大小商户经营深受影响。所以为了香港从事废电器回收相关行业的数万市民,香港再生资源总商会特别于6月11日发起请愿行动。
事后环保署发表声明回应,指立法会小组委员会已大致完成审议政府在4月提交的两项附属法例。虽然新增的电器废物处置牌照管制仍未正式实施,但为方便回收业界和配合稍后落实管制计划,环保署本月19日起接受牌照申请。牌照制度附设若干豁免条款,例如处置非化学废物的电器废物场所,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无须领牌。 考虑到立法会和部分业界代表的意见,政府会研究将电器废物处置牌照生效日期延至明年底,让业界有足够时间准备,以符合申请牌照条件。至于电器废物的进出口许可证管制和堆填区弃置禁令等,则如期在今年底实施。(编辑:王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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